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根据《青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青教督〔2018〕127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县2020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二、评估对象
2020年上半年:
木镇镇中心幼儿园、竹阳中心幼儿园
陵阳镇幼儿园、朱备中心幼儿园、沙济中心幼儿园
2020年下半年:
蓉城镇五溪幼儿园、蓉城镇新中小学附属幼儿园
杜村新风幼儿园、杜村宗文幼儿园
三、组织评估流程
1.园级自评。(2020年1-3月、7-9月):请上述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成立自评组,召开教师会,收集相关资料,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和《青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细则》逐项对照进行评估,查找问题,认真开展自评自纠。
在此基础上、各园利用自评账号及时启动幼儿园办园行为在线督导评估系统进行在线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各园《自评报告》于2020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在“督导评估系统”中完成上传。
2.县级督评
上半年:2020年4月、与民办学校2019年度年检同步进行
下半年:2020年10月
3.市级督评:接受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对本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督评,及时解决幼儿园办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省级抽查、国家督导。
四、几点要求:
1.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幼儿园办园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本次督导评估结果应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要加强多部门合作、按时按质上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4.为布置我县2020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督导室和教研室计划元月10日(周五)上午九点、在教体局五楼联合举办2020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届时请参加2020年度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园长或熟悉电脑操作的业务副园长参会,同时请蓉城、竹阳、陵阳、朱备、沙济、杜村中心小学安排幼儿园分管领导参会。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月6日
抄送: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县政府办、汤新异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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