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县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紧紧对照省、市、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全县法律服务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坚持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我县司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全力抓实抓好。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特别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要严格检查监管,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制定方案,有效落实。
制定《青阳县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青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三、健全抽查机制,完善信用约束。
(一)严格法定程序,明确抽查依据
对照职能清单,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青阳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青阳县司法局检查对象名录库》、《青阳县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青阳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科学开展抽查,及时公开结果
1、加强对律师管理,发挥法治引领优势。青阳县现有律师事务所4家,执业律师16人。青阳县司法局多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录”中随机抽查人员对“安徽青华律师事务所”、“安徽修实律师事务所”、“安徽铜池律师事务所”“安徽典司律师事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进行实地抽查4次”,开展全县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考评,完成年审律师事务所4家。同时,鼓励、引导、支持公职律师主动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积极为县重点项目、民生建设和信访维稳建言献策,及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深化公证改革,提高公证效率。抽查公证开展情况2次,无错证、假证情况发生,公证文书合格率100%。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抓好乡镇和村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点,积极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外观标识规范化建设。目前,县、乡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外观标识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已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为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做到“应援尽援”;推进公证改革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公证职能服务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摸索建立公证微信平台,充实公证员队伍,严把公证质量关,努力在质量和数量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社会律师执业行为,做实做优做强本地律师事务所。
(二)抓科学执法。根据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适度,切合实际,既要保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影响正常办公,积极运用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合法守信执业,顺利实现监管目的。
(三)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促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使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