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木乡政府信息定期梳理汇总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17 17:47
来源: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梳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各单位、中心依照《政府信息工作条例》的规定,于信息产生后的10日内对信息进行梳理汇总。经本单位、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后,送交乡政府党政办公室。属于主动公开的,报送纸质文本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提交信息目录,并说明理由;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部分公开和不公开的理由,在报送纸质文本的同时也要提交电子文档。
三、各单位、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一把手负责人,负责督促信息的及时梳理汇总和信息的审查工作。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