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期间,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执法单位推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档案资料、随机提问、现场交流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亮点。
现将我县“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部门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部门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行政执法部门基本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部分单位成立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实施案审制度以来,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
(二)实施“三项制度”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
2.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督查组,加强督导,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成立相应组织,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有益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通过督查发现问题要通报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不及时、不落实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在推进工作当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依纪依法问责。
(五)把“三项制度”的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体系,纳入每一个行政单位的年终效能目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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