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1
9.1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
6.7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2.4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安全监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预算的83.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日常公用经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安全监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6万元,占73.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2万元,占26.3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6.7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4万元,下降的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条件要求。2018年青阳县安全监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42余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852人。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县际间的互查和乡镇来人办事等公务往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2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的原因是维修费用有所减少。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检查、公务活动等。2018年底,青阳县安全监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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