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为做好今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根据青农综[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标准,村民筹资不得超过15元/人/年,不搞一刀切,严禁增加农民负担。筹资筹劳方案和标准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财政奖补按49元/农业人口计算。一事一议项目管护资金由乡镇和村根据需要自行筹集,县财政不再单独安排专项管护资金。
村、支两委要准确把握奖补项目范围,按规范程序审报2018年财政奖补项目初步方案,方案包括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比如引导社会资金、企业捐助、上级奖补等)、
完成时间。方案在村务公开栏上和项目点村民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报乡政府申核。项目申报按标准文本报送,一式三份,上报两份,留存一份,项目一但报送就不得更改。各村要在2018年3月28日前上报乡政府。原则上按2018年项目库内容申报、实施。
二、项目实施。村委会接到项目批复后,在20日内及时将村民筹资款、村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缴入一事一议专户。进行招投标,选定施工单位(项目招标由村委会报镇政府统一实施),实行合同管理。在项目点公示项目预算、施工单位、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要积极引导村民代表、党员、老村干部等参与项目监督。项目完工时要及时进行决算。各村要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三、项目管理。项目点要有前后对比的照片留存(事前、事中、事后);项目点设立标识牌,明确项目相关内容;所有的会议录、审报和报帐表格、招标等资料要整理收集,建立完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做到一项一档。
四、项目规划。全面做好(2019—2021)年一事一议项目库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起来有连续性和目的性。一要项目规划尽量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整合规划,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也可考虑分年实施。二要经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程序(四议两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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