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蓓蓓说:根据城区小学、初中的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小学(包括蓉城镇农村小学)、初中公开选调教师。
(一)选调岗位与人数
青阳县第三小学选调7人,其中: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3人;青阳县第四中学选调6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教师各1人。
(二)聘用方法
鉴于选调单位目前所缺岗位均为初级职称岗位,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应聘将实行高职低聘,重新办理聘用手续,且从岗位变换的下月起执行所聘岗位(初级)工资标准及津、补贴。待本校职称岗位空缺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恢复原职务聘用。
三、报名条件
1.选调面向全县农村小学(含蓉城镇农村小学)和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
2.选调到城区小学的教师应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选调到城区初中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本专业毕业但任教申报学科连续3年以上。
3.选调到城区的教师须在编制内本县农村学校服务满六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4.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安全事故、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直接责任者不予参加选调。
5.其它不适合选调的人员不予参加选调。
四、选调方法
1.公告:通过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有关媒体公开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报名:参加选调人员携考核材料于8月20日,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3.选调方式:选调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选调对象提供的材料,依据考核评分细则(满分100分)对其进行逐项打分,按学科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选调人选。
4.根据考核成绩,对照应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人选。分数相同,以教龄、年龄长者优先,如有弃权按总得分依次替补。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按选调程序和本实施方案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相关学校做好选调教师各项管理工作。
2.选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资格。
3.工作人员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必须秉公办事,对教师提供材料的认定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徇私舞弊。发现工作人员和学校相关负责人有违规行为,从严处理。
六、查询监督
咨询 电 话: 0566-5021343 0566-5021653
监督举报电话:0566-503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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