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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24M/201912-00045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木镇镇奖特扶政策与资金分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05
废止日期:
木镇镇奖特扶政策与资金分配
发布时间:2019-12-05 18:54 来源: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奖扶政策:对农村(包括夫妻一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妻,独男户和两女户每人每年970元,只生育一个女孩的每人每年1210元。

市扩面政策: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提前到55周岁享受每人每年720元的奖扶金。

县扩面政策:对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提前到55周岁享受每人每年600元的奖扶金。

特扶政策: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中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每人每年可领取特扶资金,其中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5410元,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每人每年421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独保费政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出生日期为2016年1月1日以前)的家庭在独生子女16周岁前可享受每月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计24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