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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02N/201911-00007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青阳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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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24 09:23 来源:青阳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  吴四清

2019年9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主要审计了财政预决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部分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年完成财政收入16.0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其中非税收入占比20%,较上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年完成支出40.0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0.45亿元,其中全县教育、卫生、社保等十三项民生类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5.6%,较好地完成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任务。

--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大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共投入棚户区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资金27007万元。二是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投入4177.7万元,为202个体工商户贷款20200万元。 

--倾力保障改善民生。2018年33项民生工程总投入资金4.93亿元,其中县级配套8885万元,较上年增加2752万元。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发放城乡低保金338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071.2万元,卫生医疗资金6309.05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594万元。

--着力保障三大攻坚战。财政扶贫资金安排3380.31万元,其中县级1880万元,比上年增列500万元, 5个贫困村出列, 2030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加大绿色生态投入,安排环境保护资金2191.7万元。高度重视政府债务工作,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从债务结构、债务规模、债务资金使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债务逾期风险。 

但是,我县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方面质量仍需提高,增收基础仍需强化,要大力扶持重点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夯实税源基础;二是支出方面各项刚性需求压力日益增强,要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财政改革方面仍需深化,要进一步规范财政基础工作,加强单位预算编制管理,完善财政绩效管理等。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28亿元(税收收入69,925万元,非税收入32,847万元),较上年实绩增收0.63亿元,增长6.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15亿元(返还1.02亿元、一般转移支付6.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04亿元)、债务收入3.16亿元、调入资金1.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4亿元、上年结余0.008亿元,收入总计为26.22亿元,完成支出26.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8亿元,为调整年初预算的100%,债务还本支出3.07亿元,上解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6亿元,结余73万元。

2018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4亿元(税收收入20,549万元,非税收入32,847万元),较上年实绩增收1,765万元,收入总计215,601万元。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214万元,较上年增长20%,增支31,419万元,支出总计215,543万元。结余58万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等三类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县本级收入完成81,082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81,08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1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6,010万元,收入总计138,007万元,支出138,007万元,为年初预算收支的414%,结余0万元。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99,503万元,是年初预算收入95,442万元的104%;支出总计94,547万元,是年初预算支出97,889万元的97%;当年结余4,956万元,累计结余31,941万元。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万元,支出300万元,是年初预算收支的100%,结余0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和规模不够。财政平台一体化系统反映2018年全县财政支付资金273,456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资金为111,016万元,财政实拨资金为162,440万元,财政实拨资金数额较大。

2.部分单位和项目预算指标执行率不高、结余较大。通过数据对比发现,部分单位预算指标结余较大、执行率不高,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指标结余的主要有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300万、招商局301万、林业局383万、人民法院287万,上级追加指标结余的主要是县农业委员会561万、林业局882万、水务局1,988万。

3.部分单位填报资金支付凭证不准确。财政平台一体化系统与部门决算反映的支出数严重不符,仅审计抽查的公务接待费就相差467.53万元。由于预算单位未据实按经济分类科目填报支出以及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平台系统公务接待支出有31个单位为0,有64个单位小于部门决算数,有32个单位大于决算数,甚至有个别单位大于预算数,只有12个单位与决算数一致。

4.项目类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余额达21,816万元以上。2018年县财政各银行存款账户年末余额总额139,240万元,其中涉及项目类专项资金为21,816万元以上,具体是县财政专户资金10,097万元,县直各单位专项资金11,719万元,县直各单位往来资金7,729万元中杂有项目资金。

5.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涉及金额802.1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766万元未及时缴库;公车拍卖处置收入36.12万元未及时缴库。

6.少征预算收入5.70万元。2018年县非税局将县人民法院租赁费、空调处置款5.70万元应缴预算收入计入单位代管资金科目。

7.改变科目缴库,涉及金额1639万元。县非税局分别于2018年6月27日、8月27日、9月25日三次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639万元以 “其他缴入国库的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缴入国库。

8.以前年度审计指出、2018年度依然存在的问题:

(1)部分基金收入仍未全额纳入基金预决算。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39万元,污水处理费524万元,而基金预算表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数为180万元,污水处理费为0,基金决算表中决算数均为0。                  

(2)仍未按实际编制及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2018年底采取账务处理方式列收列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收入上通过调库将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00万元更正到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上通过调账将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00万调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

(3)仍使用废止收费科目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在2016年土地登记费已取消的情况下,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度仍然以“土地登记费”名义收取“不动产登记费”116万元。

(4)非税收入仍未及时缴库。截止2018年12月31日,应缴预算收入结余3238万元(其中含2018年度应计未计应缴预算收入5.70万元)未缴库。

(5)往来款长期挂账仍未清理。土地出让金账套其他应收款项4,141万元(含欠缴土地出让金1,725万元),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仍长期挂账;综合科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暂付款211万元、暂存款260万元、其他应收款4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仍长期挂账。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和规模,减少中间支付环节,提高资金的支付效率及透明度;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指标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管控,切实发挥财政平台一体化系统的管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票据管理,杜绝改变科目缴库以及上缴不及时等现象的发生;加大对各预算单位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财政局采取召开相关单位专题会议、制定有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开展专项清理、向政府专题汇报等措施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审计了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二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人社局审计情况

县人社局2018年度决算收支较年初预算增长幅度不大,年初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018年在项目资金中县人社局局机关列支机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招待费等共计8.12 万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列支部门电动大门、办公费用等共计8.3万元。

2.支出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15480.00元,部分差旅费、奖金等支出报销手续不规范。2018年度县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支出存在凭证附件不齐全、未开具税务发票、无发票等现象,报销手续方面存在未签字或只有一人签字、无证明人等现象。

3.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其他应收及应付款项201,379.62元长期挂账未清理。

4.招待费支出不规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部分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或以电话记录单代替、人数不一致等现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就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保障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财务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严格入账发票审核,杜绝不完整、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入账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

(二)县教体局审计情况

县教体局2018年度决算收支较年初预算增长幅度较大,年初预算编制科学性需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预算编制不合理。一是县教体局2018年年初各项结转结余资金1,142.68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不符,差距较大, 差旅费支出占年初预算的616.65%,公务招待费支出占年初预算的6.20%,工会经费支出占年初预算的276.50%。

2.无依据支出36万元。县教体局机关经费户反映, 2018年拨付退教协、青中俱乐部、局包村以及其他村各项活动经费、各项补助款等36万元。

3.内控不严,工会、协会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青阳县教育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机关重复列支工会经费。2015年至今,工会账户用于职工活动支出仅3,140.00元,2017年2月20日,原县教育局机关拨入工会账户158,000.00元,近年来,其余相关工会活动支出均在原县教育局机关列支,截止2019年9月9日,工会账户实际结余543,959.12元;二是县教职工乒乓球协会未按时限及时办理复审,未在银行开设专户,资金长期由个人保管,截止2019年9月9日,该协会现金余额4,844.20元;三是青阳县离退休教师教育工作者协会未在银行开设账户,协会会费收款、票据缴销及现金均由出纳个人保管,截止审计日,账面反映现金结余243,299.21元,其中:定期存单3张,金额合计160,000.00元、个人活期存折63,755.83元、个人邮政储蓄卡6,861.38元、现金12,682.00元。

4.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原县教育局机关经费户反映,2017-2018年度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资金账面与机关经费未区分核算,未区分结余,截止2018年底,账面结余305.62万元。

5.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原县教育局四中基建账套反映,2018年付安徽智元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弱电设计费80,000.00元,会议形式议定,未见其他相关程序资料;付青阳县蓉城镇洪发土石方工程服务部通道施工工程款49,800.00元,工程验收缺少具体内容;2017-2018年度木镇学校运动场区工程、挡土墙项目以及实验小校教学楼外墙面维修等12个项目,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审前或审结登记手续。

6.接受不合规支出凭证93,198.00元,部分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报销手续不规范。机关经费户反映:2018年度不合规支出凭证93,198.00元。其中:支出内容与附件不符金额14,198.00元,拨付退教协活动经费至个人账户70,000.00元,发放阅卷补助款9,000.00元发放名单与附表人员不符。

支出报销手续不规范。部分差旅费发票不规范,开具名称为个人;部分会议费支出无人员签到表;招商引资奖金发放未见职工履行签字手续;部分支出无明细清单、具体事由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部分学校节日慰问款,未见学校开具的收据及领款人签字;部分公务接待时间与附件时间不符。

7.机关费用下沉。青阳县教育局2018年7月机关支部掼蛋比赛、支委会相关费用3,135.00元在退教协账套列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就加强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尤其在公务接待、会议费方面要严控支出并按规定科目核算;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对协会、工会的监督指导;加强财务监督力度,规范工程项目及其他专项资金使用,各专项资金要单独立项核算,严格原始单据审核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省市县联动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工作部署,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5日,对青阳县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青阳县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取得如下方面成效:一是路网结构更加完善。基本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村村相连的全域畅通道路网络。二是管养质量稳步提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三是安防能力明显增强。加强农村道路路域环境治理,具备条件的地方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切实保障了出行安全。四是运营水平不断提升。青阳县作为安徽省第二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城市,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始终保持在100%,为农民便捷出行、特色旅游等乡村振兴建设提供了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管护和运营管理方面,未及时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从充分发挥“路长制”工作实施主体作用,确保农村公路养护持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有效到位。加快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体系及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社会效益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环保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按照省、市上级机关相关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23日,对青阳县2017-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拨付、使用及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方面

(1)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涉及金额95,180.00元,存在资金沉淀现象,涉及金额105,808.00元。新河镇2019年1月将省以上秸秆禁烧奖补资金15,180.00元用于支付村级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县农机局未按资金分配用途,以秸秆利用综合补助款名义补助镇、村及种植业局合计80,000.00元。县农机局2017年奖补资金截止审计日结存105,808.00元。

(2)个别乡镇未按时发放秸秆禁烧项目资金。

(3)统计面积与实际面积、申请发放面积与实际发放面积存在不符情况。

(4)未严格执行火点扣减奖惩制度,涉及金额9.4万元。

(5)重复享受秸秆禁烧项目资金,涉及金额3000元。经查,县园艺场承包户马明贵在新河镇重复享受秸秆禁烧奖补资金3000元。

2.大气水土壤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方面

(6)项目实施未按时竣工,致使专项资金未按时拨款,涉及资金800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项目600万元,系青阳县富阳河环境综合整治三个子项目,均超过合同竣工时间,县财政2019年3月拨至县住建局,资金未支付。2017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项目200万元,应于2018年底竣工验收,其中乡镇工业集中区、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现状调查评估项目由于三次流标至今未实施;设备采购项目设备仍未到位;县环境监测站土壤实验室改造项目于2019年2月28日招标,仍在施工中。县财政于2019年3月拨付该项资金200万元,资金结余195.8万元。

(7)未按项目合同支付工程款,涉及少付资金8900元。2018年杜村乡宗文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未按合同约定10%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实际按20%扣除工程款,少付资金8900元。

(8)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未按建设内容实施,滞留资金54,875.00元。2017年新河镇陀龙村环境整治项目实际实施内容与项目完工验收不符,项目资金结余22,175.00元; 2018年新河镇团结村环境整治项目未完成项目实施内容,与项目验收不符,且验收表只有公章,无人签字,项目资金结余21,600.00元; 2018年酉华镇石安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与竣工验收决算书不符,项目审批表无人签字,只有公章,项目资金结余11,100 .00元; 2017年杜村乡上峰村环境整治工程,支付工程款较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多支付114.05元。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从进一步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发挥资金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力度,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实行全过程督查,确保项目按期竣工、资金按时拨付,避免资金截留、挪用、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局就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结余项目资金54,875.00元已缴县金库,多付资金114.05元、重复享受资金3000元已追回缴库,相关资金已发放到位。

(三)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自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15日,对全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县扶贫开发局对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强化部门政策配套,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

2018年,通过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大力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县本级财政当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1880万元,比上年增列500万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5483元,比上年增长9.2%,全县实现脱贫1174户2870人,完成了省下达减贫人口2850人的任务,全县贫困人口减少到1486人,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下降到了0.6%,完成了省下达我县贫困村出列任务5个。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

(1)未按批复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蓉城镇建兴村合心圩排水沟渠混凝土硬化工程项目未按批复计划实施,实际实施建设内容与计划不符,项目已完工验收;木镇镇常丰村2018年油茶粗加工项目超项目批复多支出24.01万元,用于支付非批复项目2T/日油茶精炼设备款。

(2)工程变更增加造价未见审批程序。酉华镇宋冲村旗杆茶叶种植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辅助工程、陵阳镇杨梅村新开垦茶叶基地60亩工程,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均未见审批程序。

(3)未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工程决算审核。抽查已报送的扶贫项目建设资料,有2个交通项目未完工,38个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33个项目未实行工程决算审核(含交通项目)。

(4)扶贫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截止审计日,已报送的项目资料中有7个项目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未验收签字,4个项目未装订成册;已报送的项目档案资料部分不完善,档案内容不完整,装订顺序不统一、不规范。

2.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

(5)扶贫专项资金财务核算不规范。延伸调查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现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扶贫专项资金与基金结余未能区分,记账凭证未单独装订成册。

(6)扶贫项目质保金支付不规范。蓉城镇新中村温控大棚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已完工决算并支付全额款项后,经双方协商,重新缴纳质保金至村级资金账户;木镇镇双云村扶贫工厂、常丰村油茶粗加工项目未见预留质保金相关凭证。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落实整改,审计就加强项目监管,发挥项目效益;规范档案管理,完善报账资料;强化责任落实,严肃问责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县在今年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结合我县实际,就减税降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环保、扶贫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等事项,组织开展了审计,有关环保、扶贫方面政策跟踪审计情况已在专项审计调查中反映,截止2019年1月9日,青阳县无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2019年1-5月份,青阳县减轻企业税负合计13558万元,其中新增减税5335万元。一是增值税减税占比较高,1-5月份新增减免增值税2590万元,占全部减税额的48.5%,共计2651户纳税人受益。二是普惠性政策落地见效,自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实施以来,1-5月份全县政策性减免税费共计2057万元。其中: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减免467万元,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减免173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附加减半征收减免1417万元,共惠及3997户纳税人。

五、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底,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以及县政府临时交办项目的要求,主要集中对蓉城镇农民集中安置房、青阳县文化中心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道路道排等市政道路工程、县乡道改造工程、12座危桥改造工程、青阳县2017-2018年度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等项目进行了竣工结(决)审计或跟踪审计,以及对县集镇生活污水项目建设及运营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65个,建设单位报审结算总价款3.470亿元,审后造价3.241亿元,审计净核减造价2292.89万元,核减率为6.61%。同时共办理审结登记项目213个,累计送审造价15415.59万元,经审计核减结算造价781.81万元,平均核减率5.07%,并对登记项目从建设程序执行和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复核和督促整改。共参与28个工程项目的变更审查,积极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联合审查工作,审查过程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行为呈阶段性存在。部分建设单位对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或政府集中采购的工程类服务项目(如工程的勘察、设计)通过私自委托服务方式签订合同,规避招标、集中采购。主要涉及县住建局“南片水系综合整治西侧防洪堤附属配套工程”、“ 顺河路(环湖西路至九子西路段)道排工程”、“ 人民公园整治改造工程” “环城北路绿化工程” 等2017年以前项目、县中医医院的“外科住院楼及消防工程”及县地方公路管理局“杨朱路(X035)改建工程”。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项目未实行监理制、未严格履行合同制、工程变更量大、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质量管控不严、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工程超工期现象严重和报审时间滞后等问题,如县住建局“环城北路绿化工程”、各乡镇“2018年度集镇污水管网工程”及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青阳县2017-2018年度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均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多数单位主要领导的重视,并积极进行整改,如县卫健委对县中医院就委托设计未经公开招标问题已作出处理;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各项目管理处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条款设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有的部门还建立了相关制度,如县住建局制定出台了《青阳县住建委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出台了《青阳县交通运输局小额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和服务类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对集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清单”逐一进行“销号”,并将审计整改落实作为下次审计重点内容。

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厘清经营性国有资本家底,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交办法,切实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保证国有经营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完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及单位往来资金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相衔接机制,促进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沉淀,杜绝专项资金与单位资金混淆不清,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防止“资金等项目”现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非税收入监管。一要确保土地出让金、利息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按规定科目征缴,杜绝延迟缴库、改变科目缴库等调节财政收入行为。二要加强非税票据使用管理力度,防止应收未收、应缴未缴以及不按规定征收等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探索推进专户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执行制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挂钩机制。

(四)加大财务日常管理。一要通过财政法规学习及会计业务培训,提升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一致性。二要对应收应付款项加大清理力度,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不管不问,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青阳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