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徽省公路巡逻民警队工作职责》等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迅速处置雨、雾、雪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突发意外事件,加强疏导,减少交通阻塞,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青阳县公安局雨、雾、雪等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交警大队长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其他领导和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全县的雨、雾、雪等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
积极与气象、卫生、环保、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处理各种可能发生事件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保证有足够警力上路巡逻执勤,加强雨、雾、雪等恶劣天气下道路管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接道路交通阻塞情况报告后,应认真仔细地询问情况,做好记录,力求弄清阻塞发生时间和阻塞地点以及受阻车辆数,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指令就近执勤警力或辖区交警中队先期赶赴现场,并视情调集足够警力予以增援。如因交通事故造成阻塞,指令事故中队同时出警。先期执勤警力到达现场后,应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抢救伤员,事故处理中队立即组织人员勘察现场,勘察完毕后,立即恢复通行秩序。
(二)当发生严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指令辖区交警中队立即先期处置,指挥、疏导、施救,适时进行交通分流,并视情组织警力增援。
1、G318线乔木街道路段发生交通堵塞后可视情将情况通报至邻近的南陵县交警部门和市交警支队,进行远端分流管控。
2、S103线(丁桥境内段)发生交通堵塞后可视情将情况通报至邻近的铜陵市交警部门,S103线(陵阳境内段)发生交通堵塞后可视情将情况通报至邻近的黄山区交警部门,进行远端分流管控。
3、合同黄高速公路如因积雪、结冰封闭,指令所涉及交警中队和高速大队加强联系配合,积极协助采取远端多点分流等措施。
(三)确立重点,先行管控。以“防堵防事故”为基本原则,对五溪清泉岭段,陵阳镇青石岭、乔木乡街道、青阳城区南门桥段等几处坡道和交通流量较大,雨雪天气容易引起交通堵塞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路段,实行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予以重点管控,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针对不同情况,及时采取清扫积雪、除冰、防滑等措施,加强指挥、疏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故障车辆引起阻塞的,应视情处理,能移动的可将车辆推至不影响交通地带;无法移动的,应立即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救工作。
(四)遇有雨、雾、雪等恶劣天气造成事故或山体滑坡造成交通混乱和交通堵塞的,除采取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外,积极参加抢险救助工作,与有关部门紧急配合,排除险情,恢复通行秩序。
(五)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时,现场人员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候放行。如因雨、雪等造成路面积水、结冰等无法通行时,应设置警示标牌,采取分流措施,指挥车辆绕道通行,并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组织修复路面。
(六)疏导车辆应视现场、路面、天气等情况,采取逐步进行的方法,必要时可对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或封闭。
(七)在交通疏导的过程中,保证警卫车辆、外事车辆优先通行。
(八)加强夜间巡逻执勤警力,确保路面24小时管控,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处置。
四、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针对不同时间、路段、车流量情况,灵活采用相应疏导措施,通过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型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多种措施,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三)及时、高效运作,减少阻塞时间和受阻车辆及人员。
五、工作要求
1、全体民警要按照预案做好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2、接到指令,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快速赶赴事件现场或指定地点。
3、必须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和现场指挥人员的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
4、严格执法,文明执勤,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5、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反馈工作,重大情况要及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