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公安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时间:2019-11-14 14:44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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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青阳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能,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应急救援工作领导机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青阳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公安机关担负的职责,统一指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中心、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刑侦大队、警务保障室、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负责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应急救援职能组
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程度、规模等实际情况,县公安局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6个应急救援组,其人员组成和职能任务如下:
1、现场救援组。组长:县消防大队负责人,副组长:县武警中队、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根据需要提请指挥部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人员疏导组。组长:治安大队负责人,成员由治安大队民警和辖区派出所民警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
3、交通运输组。组长:交警大队负责人,成员由交警大队民警和辖区派出所民警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现场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与交通部门配合,科学配置应急救援运输力量;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对现场及相关区域、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秩序维护组。组长:刑警大队负责人,成员由刑警大队民警及辖区派出所民警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事故灾难现场治安秩序。
5、涉外宣传组。组长:国保大队负责人,成员由国保大队和指挥中心民警组成。主要职责: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对外信息发布,配合有关单位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
6、应急保障组。组长:警务保障室,成员由警务保障室和指挥中心民警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保障通信畅通、技术装备、交通工具、后勤等方面及时到岗到位。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
全局各单位接获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后,要认真核实,并及时报告县局指挥中心,特别紧急情况要边核实边汇报。
(二)现场处置
事故灾难发生后,在县应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县公安局启动三级响应机制。县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率各职能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各职能组成员接到指令后,必须按指挥长、副指挥长指令的时间、人数和应配备的警械、装备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预案和指令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及时开展现场救援、现场警戒、维护秩序、控制疏导、交通管制等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开展调查取证,控制事故责任人及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为妥善处置和后期处理提供证据。
四、工作要求
1、全局民警要按预案要求,做好各项日常准备工作,县局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状态下统一指挥、合成作战、协调配合能力。
2、接到指令后,各职能组民警要按指令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和路段。
3、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听从命令,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时刻保持通信畅通,遇到重大突发情况随时报告指挥人员,不得擅自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