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一、全面两孩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生育服务登记与审批
生殖保健服务证(一孩,二孩):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3.乡级及以上卫计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情证明;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生育证(政策内多孩):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3.外省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4.符合再生育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计划生育家庭的民生工程和奖励优惠政策
民生工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女方满49周岁后,独生子女伤残的3240元/年、独生子女死亡的4080元/年);
奖励优惠政策:奖扶(独女户55周岁市扩面720元/年、独女户60周岁1200元/年;双女户55周岁县扩面600元/年、双女户60周岁960元/年;独男户60周岁960元/年)、长效节育奖(上环皮埋100元、非二女户结扎500元、二女户结扎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领证当月起至小孩满16周岁,240元/年)、独生子女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政府每人每年补30元)
四、生育村务公开和举报电话
村定期在村部对出生、节育、奖扶对象、人口基金救助等信息进行公开;设立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和举报电话0566-5515093(镇级)、0566-5020137(县级)。
改革完善服务管理
五、全民健康素养66条(健康热线12320)
健康的基本知识和理念、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技能。其中有:1、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合理善食、适量运动、戒烟戒酒、心理平衡4个方面;2、拒绝毒品;3、不滥用抗生素;4需要紧急救助拨打120;5、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志等。 六、优生优育服务
政策内计划怀孕夫妇,在准备怀孕前6个月,可以到青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到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领取叶酸。 在怀孕2个月左右到镇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到县级医院做产前检查,提倡选择自然分娩,提倡母乳喂养。
七、叶酸发放
育龄妇女应在孕前三个月开始,怀孕3个月后就可以停用。每天服用0.4mg(400微克)叶酸,可以预防胎儿神经管的畸形的发生。
八、孕产妇保健
产前共5次服务,分别于孕12周前,孕16-20周,孕21-24周,孕28-36周,孕37-40周到县级医院各检查一次。产后:出院后3~7天内,产后28~30天,产后42~56天分别由村卫生室妇幼保健人员或者计生专干上门随访一次。 九、儿童保健
儿童在1岁之内,分别于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共四次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检检查。2岁之内分别于18个月内(一岁半)、24个月内(两岁)共两次到乡镇卫生院。3岁在36个月内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检检查。4、5、6岁每年由乡镇卫生院医生到托儿机构对儿童进行体检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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