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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青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2-02
废止日期:
青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02 09:58 来源:乔木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切实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应,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办〔2015〕225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绩效考评原则

考核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评相结合,一般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绩效考评依据

(一)省、市财政部门下发的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文件。

(二)青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办法及一事一议信息监管系统反映的相关数据资料。

四、绩效考评内容

(一)组织领导(7分)

1.领导重视(4分)。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大会等部署工作。

2.组织协调(3分)。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财政、农经、纪委等部门联系机制;建立分工明确、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宣传发动(5分)
   乡镇、村分层次召开会议,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意义、操作程序和要求;利用村务公开栏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公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其资金筹集使用、工程实施等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等报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动态。

(三)项目管理(55分)

1、项目规划(5分)。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年以上规划。

2、项目申报资料齐全规范、内容真实完整(10分)。申报资料以省、市、县有关要求为准。具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概算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两委会议记录,项目实施方案,县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意见,筹资筹劳决议、清册以及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民筹资筹劳的审核意见、项目公示资料等。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项目实施情况(15分)。经县政府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乡镇政府及时组织村民委员会全面实施。具体包括:招投标程序合法,资料齐全;施工合同规范,资料齐全;按目标任务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公示等。在抽查中,对不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4、工程质量(10分)。项目工程设计科学、技术标准明确,质量合格的得满分。对项目质量不合格的,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县考评小组进行抽查时,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下的不得分。

5、竣工验收(5分)。经批准的项目按期完工并实行竣工决算,验收单必须有参与验收人员签字,且验收有村民代表或受益区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的得满分。对没有规定要求开展竣工验收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6、项目公开公示(5分)。签订施工合同后20个有效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点、开工及竣工时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资规模、质量监督、监督方式等项目建设信息,在村内公开栏、部门网站同步公示;按要求规范树立项目标示牌向社会和群众公开;项目竣工决算后,村委会将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对没有开展公开公示的,不得分。

7、后期管护( 5分)。制定项目后期管护办法,有专门的管护人员,明确管护方式和管护资金来源。

(四)筹资筹劳管理(8分)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方案,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程序符合《安徽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条例》规定,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五)资金和票据管理(13分)

1、资金管理(10分)。乡镇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并按批准的项目将筹集的资金及时足额缴入专户,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专户的酌情扣分。乡镇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均实行报账制管理。未实行报账制的,不得分。

2、资金兑付管理(5分)。财政奖补资金结算合规,使用正规发票。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兑付财政奖补资金。

(六)其他(12分)

1、报告制度(3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向县报送相关资料。包括:进度情况、系统数据、情况简报、年终总结等。

2档案管理(3分)。申报资料、批复文件、工程项目公开发包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合同、验收表、结算凭证和有关图片等资料装订成册,并分村、分项目建档的得满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妥善处理群众来访(3分)。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造成越级上访的得满分。到县及县以上信访或者人访,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该项不得分。

4、制度建设(3分)。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审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每缺一项扣0.5分。

五、绩效考评方式

采取日常管理与年终集中考评相结合,对日常管理中资料上报不及时,目标任务未达到的扣除相应的分值。在一个年度结束后,由县综改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乡镇收集的材料逐一审核,并深入项目现场组织抽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逐项考核评分。每年1月底前完成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评价工作。

六、绩效评价等次

根据评价得分(S)的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秀(S≥90)、良好(90>S≥80)、中等(80>S≥70)、差(S<70)四个评价等次。考核结果与来年项目指标数挂钩。

七、绩效考评要求

各乡镇在考评中要精心组织,认真自查,对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弄虚作假,或在抽查中发现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奖补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相应扣减考核得分。查实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媒体曝光经核实的,取消年度考核成绩。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