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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三农
名称: 安徽省农村抚恤(优抚)资金来源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12-29
废止日期:
安徽省农村抚恤(优抚)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9 16:59 来源:系统 浏览次数: 字体:[ ]

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款实行社会化发放,是指在保持民政、财政部门管理、监督职能不变的前提下,由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信用社)代发到人,方便优抚对象,强化社会监督的一种民政、财政、银行(信用社)联网的发放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