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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624/201909-0003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上级政策】青阳县边缘户边缘村帮扶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9-16
废止日期:
【上级政策】青阳县边缘户边缘村帮扶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16 16:31 来源:木镇镇 字号:[默认 超大]

一、精准实施边缘户帮扶

边缘户是指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标准的困难群众,原则上应是家庭收入较低、无存款(固定资产)或存款(固定资产)较少,资源相对缺乏或自身发展能力相对不足,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有一定困难或存在其他致贫风险,重点是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危房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大病慢性病户、受灾户、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户等。

采取区别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措施,本着“坚持标准、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边缘户遇到的实际困难,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

1.实施 “1579”综合医保补充政策。对非贫困人口,在省内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不包括意外伤害和住院分娩,以入院时间计算)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后,实行“1579”政策再补偿。即: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分段再补偿比例如下:1-3万元再补偿50%,3-6万元再补偿70%,6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20万元封顶。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2.危房改造。边缘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优先安排危改项目,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补助。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3.教育资助。边缘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符合资助条件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有关教育资助政策。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4.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边缘户给予争取项目资金、技术、防疫、销售等方面的产业帮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5.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边缘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6.建立边缘户临时救助金制度。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边缘户,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资金使用情况相应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并纳入扶贫资金审计范围。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7.建立走访联系机制。各乡镇、村对边缘户要“一对一”安排干部帮扶联系,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充分了解边缘户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切实帮助解决。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

8.积极引导社会帮扶。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工商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建结对帮扶双方利益共享机制,将民营企业社会扶贫资助精准有效地配置到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牵头单位:县工商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精准实施边缘村帮扶(针对革命老区重点村的其他精准帮扶详见《青阳县加强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考虑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绝对数、村贫困发生率、村集体经济状况以及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因素,在全县18个重点贫困村之外,确定16个革命老区重点村和年集体经济收入较为薄弱的村为边缘村。

按照“村为主、乡镇负责、县统筹”的工作思路,指导边缘村选准发展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大力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双好双强”村党组织书记。深入推进“阳光党建”工程,在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大力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和ABC分类定级管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聚焦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谋划“党建+”工作载体,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联系帮扶单位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 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等项目安排上加大对边缘村的倾斜力度,尤其要加快改善边缘村人居环境,努力打造灵秀青阳美好家园。

(1)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边缘村。着力抓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落实,经过培育,符合申报省级中心村的,在下一年度申报。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美丽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

(2)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对边缘村优先安排、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3)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加快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4)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在完成对贫困村全覆盖的同时,要向边缘村倾斜,力争两年内对边缘村实行全覆盖,保证每个边缘村至少安排一个项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5)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统筹推进边缘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垃圾治理,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边缘村垃圾治理长效常态;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改厕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边缘村。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3.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加大边缘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投入及项目建设,确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以边缘村农村文化活动室为基层服务点,实现城乡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文化惠民工程,送戏下乡、公益电影进村、文化下基层等活动优先向边缘村倾斜,不断提升边缘村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2)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着力创新贫困人口医疗

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团队的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解决乡村医生队伍薄弱的问题。全县各行政村村医只有1人的,由卫生院医生帮助村医履约服务,无村医的由卫生院院长代村卫生室主任,由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或采取周边村医跨村服务的方式进行。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

(3)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加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对边缘村师资配置适当倾斜,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改善边缘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4.全力促进边缘村村级集体经济较快增长。结合各自村情实际,以村为主体,县、乡两级合力帮扶,立足资源优势,盘活现有资源,积极开发主导产业,拓宽发展渠道,不断创新思路和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盘活村集体资源资产。支持边缘村进一步摸清村集体土地、山场、林场、塘坝、房产等资源资产状况,通过对外发包、租赁、公开拍卖使用权,或通过招商引资组织实施发展项目等,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牵头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县投资促进局

(2)强化土地经营权综合利用。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边缘村大力推进土地流转;鼓励边缘村通过开垦新增耕和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1. 加大资金支持。为全县13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每个村安排3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启动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联系村单位、各乡镇

    5.切实保障边缘村的贫困户稳定增收。推进边缘村的资产收益扶贫,发展乡村旅游扶贫,鼓励特色种养大户带动贫困户参与发展,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稳定增收。

    (1)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全面摸排边缘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和资金需求,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确保边缘村贫困户“应贷尽贷”。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开发局

    (2)大力发展特色农林业。在相关涉农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边缘村大力发展稻虾养殖、九华黄精、茶叶、中药材、水产、特色经济林、竹林、林下经济等特色农林发展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开发局

    (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支持有条件的边缘村编制旅游规划,开展项目招商,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田园观光,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通过资产入股、提供服务、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等方式增加边缘村贫困户收入。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持有条件的边缘村完善旅游公厕、小型停车场、道路交通指示牌、村级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