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 财政专项资金 > 管理和使用情况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003291288/201412-00959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三农
名称: 安徽省水稻良种良法直补资金分配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12-29
废止日期:
安徽省水稻良种良法直补资金分配政策
发布时间:2014-12-29 12:06 来源:系统 浏览次数: 字体:[ ]

二、补贴政策


(一)粮食直接补贴


2014年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保持不变,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种粮大户增加粮食直接补贴、承包国有农场土地粮食生产者粮食直接补贴、承包国有农垦企业土地粮食生产者粮食直接补贴的补贴标准均与上年补贴标准相同。


(二)农资综合补贴


2014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保持不变,继续以小麦、稻谷作为补贴品种,并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分配补贴资金,全省补贴标准相同。


(三)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


2014年继续在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切块、并通过统筹部分资金安排小麦、水稻和玉米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补贴标准为小麦、水稻10元/亩、玉米8元/亩。


三、资金分配


2014年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以各地统计上报的2013年小麦和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基数、种粮大户耕地面积、承包国有农场和农垦企业土地粮食生产者耕地面积,以及省农委核定的水稻、小麦、玉米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面积为依据进行分配。各地如因统计发生数据误差等问题,由各地在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时,自行统筹解决;如发现有虚报粮食种植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的,省财政将扣回补贴资金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