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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8-18
废止日期:
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18 09:26 来源:木镇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部门算表

1.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入决算表

3.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支出决算表

4.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决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镇本级决算和镇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行政单位

2

青阳县木镇镇财政所

行政单位

3

青阳县木镇镇文化广播站

事业单位

4

青阳县木镇镇计生服务所

事业单位

5

青阳县木镇镇农业发展办公室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45.8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0),支出总计1445.8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44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5.8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44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8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45.8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0),支出总计1445.8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8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5.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83万元,占53.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31万元,占22.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99万元,占1.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万元,占3.9%;农林水支出245.92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30.41万元,占2.1%。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445.86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43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31.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各部门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木镇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木镇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