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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812-00005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政办秘〔2018〕14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1-28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8 10:02 来源: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

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


青阳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7〕3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96号)、《安徽省加强行蓄洪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实施方案》及《安徽省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增强基层工作能力,推进残疾人之家(工作站)标准化配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通过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改造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加强乡镇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建设,建设集辅助性就业、托养、康复、培训、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在每个乡镇建成1个“残疾人之家”,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成1个“残疾人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依托基层。把阵地建到乡镇和村、社区,把服务融入到基层工作中,开展到残疾人群众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适应基层和群众需求,增强基层组织的助残功能,夯实残联工作的基石。

重在整合。统筹残联、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文化、卫计、体育、扶贫等各项服务资源,与基层社区服务和社会志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整合推动资源集聚,政策集成,把服务延伸到残疾人家庭,将工作力量充分聚合起来,服务效应充分发挥出来,打造凝聚合力、富有活力的服务平台和工作枢纽。

务求实效。从基层实际出发,从残疾人需要出发,从已有的工作基础出发,因地制宜,做强功能,做活机制,做大影响,做出品牌,使助残服务进得了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走得出家庭,建成一个,服务一片。

、基本要求

“残疾人之家”建设要充分体现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做到“一家多能”、“一室多用”,能够满足基层残疾人工作实际需要和广大残疾人服务需求。“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六有”,具体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一)有管理和服务运行队伍

各乡镇残联主席(分管残联的负责同志)为 “残疾人之家”和“残疾人工作站”的总负责人,残联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残疾人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各乡镇残联理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站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或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服务运行队伍按照残联业务人员与基层医生康复资质相结合的原则,对乡镇 “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均需配备卫生院医生为康复协理员。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身体健康,健康证持有率达100%,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

(二)有独立的财务核算。

“残疾人之家”应当建立独立账户,单独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和社会筹集的各项资金按规定使用,涉及残疾人个人的各项补贴或收入核算准确,适时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

(三)有统一的名称和标识。

乡镇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统一称为“××残疾人之家”,并悬挂“残疾人之家”标牌。村、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统一称为“××残疾人工作站”,并悬挂“残疾人工作站”标牌。标牌由县残联统一制作。

(四)有适宜的活动场所。

1.“残疾人之家”选址应定位在交通便利、适宜残疾人出行的地区,打造“30分钟”服务圈。区域面积较大的乡镇可在有需求、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服务点,或独立的“残疾人之家”,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服务。

2.“残疾人之家”一般应选择在一楼,以相对独立的房屋、楼层、院落为宜,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并具备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一般不少于100㎡),村、社区可根据服务人数确定。

3.场所可以采用“多能合一”等共享模式从现有的残疾人服务设施中筛选,可与当地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共建共享,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新建或购置相应的场所。残疾人之家配建可以为养老机构+残疾人之家、卫计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文化活动机构+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工作站配建可以为计生服务室+残疾人工作站、卫生室(站)+残疾人工作站、社区日间照料室+残疾人工作站、村部+残疾人工作站。

4.“残疾人之家”应设置康复室(有康复器材)、活动室、日间照料室、托养中心、娱乐室、辅助就业中心等功能室,配备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有与其服务内容相一致的各项规范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要公开,开展服务要有记录,所有服务对象要建立个人服务档案,一人一档。“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工作站”服从接受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和乡镇残联的管理,县残联进行业务指导,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有安全保障。

“残疾人之家”(包括服务点),须有无障碍设施,符合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并配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对接纳的服务对象要预先进行评定,符合要求的要与其本人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各乡镇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处置突发事件,并有完整的过程和应急处理记录。开展辅助性就业的,不得在劳动数量、时间上有强制性要求。

四、服务内容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搭建残疾人基本服务平台。

(一)帮助进行辅助性就业。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选择安全性能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等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积极组织有需求的残疾人到相应的就业扶贫基地等开展辅助性就业劳动。

(二)积极提供康复服务。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重点突出平台服务功能,结合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标,协调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人力物力储备,充分利用各类康复资源,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积极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转介和咨询服务。

(三)统筹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服务。

合理整合基层养老、就业扶贫驿站等资源,充分利用残疾人之家等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有需求的残疾人灵活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相关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提供更多的维权服务和志愿服务等。

在服务形式上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水平,力求以互联网和服务信息数据化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精准贴心的基本公共服务。    

五、建设要求

)合理规划。各乡镇合理规划布点,先易后难。2018年全县至少有4个乡镇、40个村(社区)先行先试,2019年有序向全县推广,2020年底前全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

检查验收各乡镇“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在建成运行后依据《青阳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项目评估验收表》(见附件)向县残联上报审核材料,由县残联考核验收。

、经费保障

(一)建设补贴。各乡镇承担“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建成符合建设与服务内容要求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经县残联考核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专项补贴。

(二)工作经费。乡镇政府按照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的办法对运行正常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附则

本方案由县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

青阳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项目评估年审表

项目名称

县      镇     残疾人之家(站)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乡镇(街道)

持证残疾人数

 

村(社区)

持证残疾人数

 

项目场所

县            乡镇     村(社区)

分类评估

序号

评估内容

县残联评估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1

负责人

 

 

 

2

独立核算

 

 

 

3

活动场所

 

 

 

4

服务队伍

 

 

 

5

管理制度

 

 

 

6

安全保障

 

 

 

7

服务人数

 

 

 

8

服务内容

 

 

 

综合评估

被审核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县残联审核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