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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三农
名称: 安徽省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12-29
废止日期:
安徽省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标准
发布时间:2014-12-29 16:54 来源:系统 浏览次数: 字体:[ ]

从2004年1月1日起,省财政对已审核批准的五保户年人均补助400元生活费(具体补助资金见财预[2001]825号和财预[2004]236号文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五保户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农村五保户专项补助资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