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291544/201812-00034 | 组配分类: | 扶贫项目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名称: | 【扶贫项目】关于下达青阳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产业)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 |
| 废止日期: |
关于下达青阳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产业)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7】1772号)要求,各乡镇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了产业发展项目。县扶贫办报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并报省、市备案。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扶办【2015】31号)、《青阳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和资金额度要及时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个人补贴类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开;对工程项目类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项目竣工验收后10日内进行扶贫项目建成后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持续时间不少于7天。
二、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工程类项目在项目资金计划下达60日内必须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的项目,将收回资金调整使用。项目原则上要于9月底前完工。项目完工后由乡镇、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及时开展自查验收,自验合格后乡镇政府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至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资金项目监管。
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620号】和《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程类项目实行监理制。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应配合财政、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和处理。对虚报、冒领、挪用、骗取、套取、贪污财政发展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扶贫项目档案管理,所有扶贫项目从项目立项到验收审计各环节的文件及相关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报账材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县扶贫办备案。
附件:青阳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计划表
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4日
| 青阳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计划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乡镇 | 单位和责任人 |
建设 性质 |
项目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受益情况 | 项目主管部门 | ||
| 合计 | 中央财政资金 | 县财政资金 | |||||||||
| 1 | 新中村新建温控大棚及基础设施配套 | 蓉城镇 | 蓉城镇人民政府黄娜娜 | 新建 | 新中村 |
新建2112平方米温控大棚 基础设施配套: 大棚四周排水沟渠 棚内道路:进大棚道路长20m*宽2m,大棚内道路一条长50m*宽1m,一条长45m*宽1.5m宽 |
49.8 | 49.8 | 每年村集体经济增加3.5万元,带动8户贫困户增收。 | 县农委 | |
| 2 | 江村村游客服务中心 | 朱备镇 | 朱备镇人民政府施敬群 | 新建 | 江村村 | 新建房屋650平方米,配套设施。 | 96 | 63.46 | 32.54 | 与宿心园项目合作经营,预计村集体每年增加收益5万元,带动8户贫困人口务工就业。 | 旅游局 |
| 3 | 五梅村营造种植40亩雷竹笋 | 杨田镇 | 杨田镇人民政府吴士衡 | 新建 | 五梅村白马组 | 营造雷竹40亩,其中村集体成片栽种雷竹20亩,租贷贫困户20亩土地分散栽植。主要建设内容为40亩山地流转、清除杂灌、造林整地,竹母栽种等。 | 11 | 11 | 年村集体增加收入2万,带动10户贫困人口务工就业。 | 林业局 | |
| 4 | 南阳村茶叶加工厂房 | 陵阳镇 | 陵阳镇人民政府甘正华 | 新建 | 南阳村 | 茶叶加工厂房新建270平方米 | 20 | 20 | 年收益3万元、受益10户 | 县住建委 | |
| 5 | 南阳村购置茶叶机械 | 陵阳镇 | 陵阳镇人民政府甘正华 | 新建 | 南阳村 | 增加茶叶机械设备8万元 | 8 | 8 | 年收益3万元、受益13户 | 县农委 | |
| 6 | 杨梅村新开垦茶山及茶叶基地道路硬化 | 陵阳镇 | 陵阳镇政府 甘正华 | 新建 | 杨梅村 | 新开垦茶叶地60亩、购买60亩茶叶苗栽植,茶叶基地道路建设长100米,宽2.5米,厚0.18米 | 40 | 40 | 预增加村集体年收益4万元,受益15户 | 县农委 | |
| 7 | 杨梅桥村集体产业扶贫生态农庄 | 新河镇 | 新河镇人民政府张小牛 | 新建 | 杨梅桥村 | 利用村集体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嫁接青阳县金鸡园生态农业合作社生态农庄项目,建设生态钢架大棚2万平方,结合旅游观光生产绿色蔬菜。 | 29.5 | 29.5 | 项目每年给村集体带来不低于2万元的纯收入,可常年安排周边10至15户贫困户务工,以及带动周边其他农户增加收入 | 县农委 | |
| 8 | 向阳村农特产品加工 | 新河镇 | 新河镇人民政府张小牛 | 新建 | 向阳村 | 利用向阳村村部,利用3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修缮,租赁给农特产品加工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手工米面、山芋粉丝、土法腌制咸鸭蛋等各种农特产品。 | 29.5 | 29.5 | 项目每年给村集体带来不低于2万元的纯收入,可常年安排周边10至15户贫困户务工,以及带动周边其他农户增加收入。 | 财政局 | |
| 9 | 常丰村油茶粗加工建设 | 木镇镇 | 木镇镇人民政府翟建民 | 新建 | 常丰村 | 1、新建油茶深加工钢结构厂房720平方米; 2、购买油茶粗加工设备一套。 | 70 | 70 |
1.为村增收 5 万元/年; 2.带动受益贫困户 20 户,人均2000 元。 |
县住建委(县农委) | |
| 10 | 双云村扶贫工厂 | 木镇镇 | 木镇镇人民政府翟建民 | 新建 | 双云村 |
1500平方米车间及 配套设施(配套实施包括:场地硬化、护彻) |
59.4 | 59.4 |
1.为村增收 5 万元/年。 2.带动受益贫困户 20 户,人均4500 元。 |
县住建委 | |
| 11 | 牛山村黑木耳种植 | 丁桥镇 | 丁桥镇人民政府张勇 | 新建 | 牛山村 | 投入63余万元,租用土地12亩,建设黑木耳养殖场10亩,年增加村集体纯收入12—16万元。 | 63.34 | 63.34 |
每年可为村增收12—16万元 全村评选出10户贫困户,每年得项目分红不少于3000元; 聘请贫困户不少于10人就业。 |
县农委 | |
| 12 | 凌塘村购置菊花种植配套设备 | 乔木乡 | 乔木乡人民政府江明星 | 新建 | 凌塘村 | 贮藏冻库1台、高温热泵烘干机4套 | 32 | 32 | 带动12人贫困户就业 | 县农委 | |
| 13 | 宋冲村蚕桑一体化大棚养殖(一期) | 酉华镇 | 酉华镇人民政府汪新华 | 新建 | 宋冲村 | 租赁土地100亩,建设标准化大棚4个,发展蚕桑新技术养殖 | 49 | 49 | 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5万元,受益人口210人其中贫困户7户21人 | 县茧丝办 | |
| 14 | 三义村种植绿色果蔬 | 庙前镇 | 庙前镇人民政府何国 | 新建 | 三义村 | 新建1000米排水渠道,蓄水池3个,涵管安装20米,添置水泵3个,喷灌塑料管300米等。 | 30 | 30 | 预计村集体收益年增加3-5万元。带动贫困户15户,预计每户增收500-600元。 | 水务局 | |
| 15 | 上峰村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 | 杜村乡 | 杜村乡人民政府王军 | 新建 | 上峰村 | 种植覆盆子、贡菊、向日葵等基地,占地10亩 | 30 | 30 | 带动10户贫困户就业,增加村集体收入4万元 | 县农委 | |
| 16 | 红光村生态大棚 | 杜村乡 | 杜村乡人民政府王军 | 新建 | 红光村 | 新建20亩钢构大棚 | 48 | 48 | 通过出租增加集体收入约4万元,带动9户贫困户就业 | 县农委 | |
| 17 | 长垅村新建、改建茶园 | 杜村乡 | 杜村乡人民政府王军 | 新建 | 长垅村 | 新建优质茶园10亩、改造老茶园50亩 | 30 | 30 |
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万元、 20户贫困户户均增收0.1万元 |
县农委 | |
| 合计 | 695.54 | 663 | 32.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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