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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384/201611-00009 组配分类: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发布机构: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蓉城镇2016年“一事一议”工作汇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11-02
废止日期:
蓉城镇2016年“一事一议”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6-11-02 16:44 来源:蓉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蓉城镇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把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中之重,完善制度,狠抓落实,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内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环境治理、文化基础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现就我镇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申报审核、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清算兑付、运行管护”的程序,实施了14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投入资金261.3万元,其中:村民自筹资金27.3万元,财政奖补资金234万元。修建道路13条总长10千米,新建光明新村停车场2287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成80%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做法

完善议事程序。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定”的原则,根据“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要求,各村要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申报“一事一议”项目,财政所派人列席会议并拍照,确保会议不走过场。

规范议事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工作操作指南》执行,规范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规范议事规则,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合理确定限额标准,确保不突破人均筹资15元红线。

严格招标程序。按照县级相关要求,20万元以上项目需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20万元以下项目由村级自行组织招标,镇纪委、财政分局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符合规范,并督促村里将招标结果公开。

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镇纪委、财政、农经、规划等部门负责人成立验收组,村成立由村主要负责人,联合检测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7人监督领导小组,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将村民会议记录、村民签字、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实施后续管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明确工程项目后续管护责任主体,确保“一事一议”项目真正发挥效益,造福当地群众。

建立网络管理。严格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奖补信息监管系统申报,全面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此外,所有“一事一议”项目的档案资料均能在政奖奖补信息监管系统查到,确保专款专用。

加强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牵头,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申报、招投标、施工、验收进行全程参与,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对群众举报和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及时查处,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服务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工作,着力改善民生。我镇百花村以其村级道路项目工程为主题,村民自行出资,由村里集中对主干道与住房部分道路进行修建,真正实现村级道路“户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