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民生工程建设,蓉城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村级“一事一议”工程质量。
一是公开项目,广泛宣传。公开招标项目并规范“一事一议”工程招投标工作,将相关政策规定和招投标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竞标。
二是严格程序,公开竞标。按照参加投标方最低不少于三名,且投标前交纳工程额5%的投标保证金,方可组织开标。招标会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项目办、财政、农村公路、水利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开标会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下达中标通知书,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质量。中标施工单位按合同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中由镇公路站、村委会和村监委会进行质量监督,大额工程实行监理制。工程完工后由县综改办、镇政府、村监督小组三级进行验收,施工单位按合同缴纳10%的质保金,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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