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 财政预决算 > “三公”经费情况
索引号: 771118250/201809-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07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07 16:35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0.3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0.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府服务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0万元,比上年10.61万元减少0.31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本单位支出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人数、人次均为0,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30万元。2017年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府服务中心接待共140批次,147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减少0.31万元,减少2.92%。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各项公务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因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及直属机构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联系方式: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zw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