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0.6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0.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0.61万元,2016年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共接89批次,102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相关公务往来招待支出,其中包含来宾食宿费等。“三公”经费合计数比上年减少了1.6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的维护运行费。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青阳县政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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