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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1118250/201608-00008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8-31
废止日期: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31 11:11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字号:[默认 超大]

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12.3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9.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0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9.3万元,2015年青阳县政务中心接待共72批次,98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82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的餐次和标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外出开会、下乡检查等公务活动。2015年,青阳县政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青阳县政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