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1.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决算表
3.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支出决算表
4.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统一受理、集中办理政府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是依法行政审批的载体、集中政务公开的载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
主要职责有: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
1、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2、负责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3、负责对经本级政府同意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分中心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4、负责对下级为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5、负责受理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投诉,配合县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6、承担本级政府为民服务一网通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检查等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2、负责县级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乡镇、单位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拟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负责制定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制度;
5、负责协调督促各信息公开单位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任务;
6、负责指导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7、负责考评考核全县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8、承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1、设立县行政审批办证中心,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直属机构,事业编制10名。县审批办证中心是县直各单位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平台。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有县行政审批办证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代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全覆盖、一门进、一费制” 服务,落实项目八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承诺办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内部运作、一票收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工作机制。县行政审批办证中心主任1名(由县政务服务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
2、设立县投诉受理中心,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其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同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3、县经济信息中心协助县政务公开办做好全县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直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青阳县行政审批办证中心。
第二部分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73.27万元(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结余为0),支出总计273.27万元(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结余为0)。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02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基础设施及设备维修护成本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73.2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6.02万元,增长10.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73.2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支出增加26.02万元,增长10.52%,其中:基本支出273.2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73.27万元(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结余为0),支出总计273.27万元(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结余为0)。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02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基础设施及设备维修护成本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2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02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基础设施及设备维修护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2万元,增长(下降)XX%。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基础设施及设备维修护成本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1.20万元,占95.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1万元,占0.43%;住房保障(类)支出8.33万元,占3.05%;医疗卫生(类)支出3.54万元,占1.3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3.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73.27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44万元,比2016年增加18.78万元,增长15.44%,主要原因一是窗口数量增加;二是基础设施及设备维修护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采购支出总额47.83万元,其中:中心采购货物支出47.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zwfwzx@163.com
附件: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