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04 08:59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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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统一受理、集中办理政府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是依法行政审批的载体、集中政务公开的载体。全委行政编制3人,在职2人,事业单位编制10人,在职8人。
二、部门(单位)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
一、主要职责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
1、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2、负责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3、负责对经本级政府同意确需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分中心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4、负责对下级为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5、负责受理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投诉,配合县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6、承担本级政府为民服务一网通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检查等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2、负责县级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乡镇、单位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拟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负责制定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制度;
5、负责协调督促各信息公开单位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任务;
6、负责指导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7、负责考评考核全县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8、承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1、设立县行政审批办证中心,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直属机构,事业编制8名。县审批办证中心是县直各单位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平台。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有县行政审批办证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代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全覆盖、一门进、一费制”
服务,落实项目八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承诺办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内部运作、一票收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工作机制。县行政审批办证中心主任1名(由县政务服务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
2、设立县投诉受理中心,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其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同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3、县经济信息中心协助县政务公开办做好全县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2016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21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16万元。支出预算21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0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5万元,用于完成政务公开、乡镇为民服务大厅、大厅服务费、全程代理。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占0.4%;医疗卫生支出3.49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10.7万元,占4.9%。
四、2014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166004元,同上年相比增加310565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600元,项目支出151404元。基本支出增加310565元,原因是:职工工作年限增加,工资常规调整,增加其他业务费定额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附件: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