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6.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6.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残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2016年青阳县残联接待共69批次,70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平均用餐标准低于60元/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联系方式:青阳县残联 0566-5111392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0566q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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