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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979692/201710-00001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供销社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10-19
废止日期:
供销社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10-19 15:33 来源:供销社 字号:[默认 超大]

青阳县供销社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青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4.50

3.25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4.50

3.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供销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2016年青阳县供销社国内接待共90批次,63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在全年公务接待中,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市、县委、县政府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

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98万元,较预算减少1.25万元。原因: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下发,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因素导致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和廉政建设加强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

(二)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青阳县供销社机关无公务车辆。


联系方式:青阳县供销社政务公开电话:0566-502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