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供销社主要职能
根据青编〔2002〕41号文件规定,县供销社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社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经济事业的建议,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项目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协调有关部门关系,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
(四)负责本系统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专营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和协调;做好棉花、茶叶等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供销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直属企业社有在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青阳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决算只是县社本级决算,与上年度一致,无变化。
三、青阳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3.8万元,支出总计243.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3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7万元;是由于单位增加退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增加所致。二、单位行政运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增加12.5万元。由于县供销社本级机关人数增加及日常运行支出增加。三、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5万元,是由于住房提取比例下降。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6万元,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所致。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8万元,占95.9%,其他收入10.0万元,占4.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万元,占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3.8万元,支出总计233.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4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7万元;是由于单位增加退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增加所致。二、单位行政运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增加36.6万元。由于县供销社本级机关人数增加及日常运行支出增加。三、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5万元,是由于住房提取比例下降。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6万元,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所致。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8万元,占本年度收入占95.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4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7万元;是由于单位增加退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增加所致。二、单位行政运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增加36.6万元。由于县供销社本级机关人数增加及日常运行支出增加。三、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5万元,是由于住房提取比例下降。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6万元,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所致。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3.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增加53.4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7万元;是由于单位增加退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增加所致。二、单位行政运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增加36.6万元,由于县供销社本级机关人数增加及日常运行支出增加。三、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5万元,是由于住房提取比例下降。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6万元,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所致。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5.95 万元,支出决算为233.8万元,较预算增加6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支出131.13万元,较预算增加27.44万元,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决算92.84万元,主要用于县供销社本级离退休人员支出。“死亡抚恤”35.19万元,较预算增加31.79万元,主要由于县供销社本级离退休人员死亡及遗属人员生活费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2016年度决算支出2.78万元,较预算增加0.3万元,主要用于县供销社本级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6年度决算93.68万元,较预算增加41.55万元,主要由于县供销社本级机关人数增加及日常运行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6.21万元,较预算减少1.43万元, “住房公积金”实际提取比例降低.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6.21万元,主要用于县供销社本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82万元、津贴补贴18.67万元、奖金13.27万元、伙食补助费1.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8万元、离休费9.42万元、退休费86.52万元、抚恤金35.19万元、医疗费2.78万元、住房公积金6.21万元。公用经费:2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0万元、印刷费0.40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94万元、邮电费5.17万元、差旅费0.07万元、维修费0.73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3.25万元、工会经费2.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0万元。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供销社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青阳县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103.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正常运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故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办公用房、办公用品与上年无变化。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青阳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