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阳县供销社主要职能:
根据青编〔2002〕41号文件规定,县供销社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社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经济事业的建议,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项目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协调有关部门关系,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
(四)负责本系统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专营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和协调;做好棉花、茶叶等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供销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直属企业社有在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供销社2013年度部门决算仅县供销社本级决算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159.3万元,支出总计159.3万元。与201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6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3万元,占100%。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无。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3年度决算69.6万元,其中:“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决算6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支出: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万元;其中:办公费:28.3万元,水电费0.7万元,邮电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会议费0.2万元,车辆费用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84.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死亡抚恤费11.4万元。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4.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1.青阳县供销社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青阳县供销社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 青阳县供销社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 青阳县供销社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青阳县供销社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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