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经贫困村申请,乡镇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杜村乡长垅村、陵阳镇南阳村、木镇镇常丰村、乔木乡凌塘村、酉华镇宋冲村等5个贫困村符合村出列条件,拟定以上5个贫困村2018年出列,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2日—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口头、书面、电话或邮箱等形式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66-5023609,邮箱ahqyfpb@126.com。)
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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