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6.15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5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所属二级机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6.15万元。2014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接待共70余批次,800余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和招标采购工作用餐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2014年,青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列支交通费3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等。
联系方式: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xzb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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