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执发〔2016〕10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制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党组(总支)统一领导,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建立日常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落实工作。具体任务是: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划的各类公开信息进行审查、更新和维护,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收集整理和反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不少于一次。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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