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城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61
160.13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2
2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9
138.2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城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城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万元,占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8.23万元,占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2017年青阳县城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其它市(县)执法局来访、乡镇联系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8.23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38.23万元,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决算公开数据中未有公车运行数据, 2016年我局执法执勤用车、垃圾车运行维护费用均纳入“其它交通费”科目,故未在“三公”决算数据中显示。我局2017年决算公开数据都是公务用车和垃圾车的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城市市容管理执法执勤和城区垃圾清扫清运用车。2017年底,青阳县城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8辆、垃圾车13辆,共计保有量为21辆。
联系方式: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zfj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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