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青政办[2010]12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县情,研究拟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倒垃圾、渣土泼撒、乱贴乱画、乱批乱挂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法履行其它城市管理方面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内设两个事业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蓉城环卫所)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纳入本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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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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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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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执法大队、环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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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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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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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726.9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726.9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7.05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1、2016年减少了采购环卫专用设备;2、没用新招聘人员。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2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2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9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无;经营支出无。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6.9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726.9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7.05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1、2016年减少了采购环卫专用设备;2、没用新招聘人员。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6.9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7.05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1、2016年减少了采购环卫专用设备;2、没用新招聘人员。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6.9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7.05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1、2016年减少了采购环卫专用设备;2、没用新招聘人员。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95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了195.83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后重建城区停车场和小型农贸市场和因工作需要采购执法服装,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县财政安排追加了预算数,故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基本支出1726.9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无。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98万元,支出决算为4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419.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24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8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987.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及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无。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无、一般公务用车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无。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