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城市管理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青政办[2010]12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县情,研究拟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倒垃圾、渣土泼撒、乱贴乱画、乱批乱挂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法履行其它城市管理方面职责。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城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情况。
纳入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一个,包括局本级和城管监察大队及环卫所。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571.47万元,支出总计1571.47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新进60名人员经费;二是增加6辆执法车、5辆专业环卫设备、三是新增外环保洁面积。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1.4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7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4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无。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1529.8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594.5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行开支及城管执法经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935.29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20.51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8.2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5.9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15.1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5.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和结余无,本年收入无,本年支出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无。
备注:我局本次公开经费决算含县文明办一季度经费。
附件:1.青阳县城管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青阳县城管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 青阳县城管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 青阳县城管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青阳县城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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