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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城市管理局(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 2015年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3-06
废止日期:
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 2015年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3-06 09:57 来源:市容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

2015年预算情况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青政办[2010]12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县情,研究拟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倒垃圾、渣土泼撒、乱贴乱画、乱批乱挂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法履行其它城市管理方面职责。

二、部门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执行文件规定的职责。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和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基本情况:1、公务员6人(正科1人,副科4人,科员1人);2、事业在职人员16人(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工人6人);3、事业退休5人(中级职称1人、高级工4人);4、单位长期人员121人(市容管理人员96人,垃圾中转站人员25人);5、遗属补助1人。

我单位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1342.5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322.5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20万元,其他收入无。支出预算1342.5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551.8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90.76万元,用于城区保洁经费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基本支出551.82万元,占4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医疗卫生经费和公用开支(水、电、网络及日常办公费用)等支出;项目支出790.76万元,占59%;主要用于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经费,其中:环卫保洁人员经费437.7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垃圾车、清扫车和冲洗车等专业车辆运行经费1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垃圾中转站运行经费6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南部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经费1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城中村环境卫生经费80万元,占项目支出10%



附:2015年市容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2015年市容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收入预算表

2015年市容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支出预算表

2015年市容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市容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2015年市容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