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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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执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
(十)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含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不含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纳入青阳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个,即局本级。
三、青阳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9.27万元,支出总计219.2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我单位增加2人;二是隐患排查治理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1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1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9.27万元,支出总计219.2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我单位增加2人;二是隐患排查治理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2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我单位增加2人;二是隐患排查治理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7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我单位增加2人;二是隐患排查治理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4万元,占5.62%;住房保障(类)支出10.54万元,占4.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191.73万元,占87.44%;医疗卫生(类)支出4.66万元,占2.14%。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办公、会议等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9.2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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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进入社保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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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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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年初预算为192.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会议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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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类)。年初预算为5.01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等因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安全监管局机关运行经费31.99万元,比2016年减少1.1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青阳县安全监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青阳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批事业单位人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科)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原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青阳县安全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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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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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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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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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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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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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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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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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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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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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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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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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
|
2.4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
|
2.47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安全监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9.86万元,完成预算的82.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日常公用经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安全监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万元,占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7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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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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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7.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9万元,下降的原因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条件要求。2017年青阳县安全监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50余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985人。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县际间的互查和乡镇来人办事等公务往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7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6.8%,下降的原因是维修费用有所减少。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检查、公务活动等。2017年底,青阳县安全监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