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财政信息 > 财政专项资金
索引号: 003291472/201709-00005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9-28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10:27 来源:住建委 字号:[默认 超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有效推进。

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各类项目资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

三、县发改委、县政府督办室要强化督查调度,跟踪问效,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协调解决,确保项目稳步实施。

附件: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表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1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