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重点领域 > 知识产权监管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003291747/201711-00001 组配分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瑞泰公司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11-10
废止日期:
安徽瑞泰公司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发布时间:2017-11-10 15:49 来源: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我县安徽瑞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入选,期限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

    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活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要求,面向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而展开的,是国家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而开展的重点工程。企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后,可在知识产权相关金融、财政政策,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审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维权、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满3年后,除可继续复核资格外,还有机会升级,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评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目前,我县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各1家,省级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验收合格单位1家(昌利锻造公司)、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3家(凤凰松包装、天平机械、弘港电子公司),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