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青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项资金共计37.6万元,其中公共卫生专项补助专项资金19.6万元,药品抽检经费3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资金1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资金5万元,相关资金均于2015年10月前拨付到县财政账户。
二、使用情况
以上专项资金2015年度使用26.6万元,结余10万元,同时,2014年度专项资金结余2.4万元,2015年度使用完毕,总计2015年度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全县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的交通、宣传资料印刷、食品药品抽检买样检验等各项费用,较好的达到了专项资金的目的。
对以上资金,我局按资金项目建立专项资金支出辅助账,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现象。在支出上无截留自用现象,无虚报冒领现象,做到帐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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