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财政预算拨付我局专项经费14万元,详见附件:2012年度县直单位部门单位预算指标。
2012年工作开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一、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考核。3月27日,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1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2012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及药品零售企业代表负责人进行了药品质量安全承诺,全县所有持证餐饮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全部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药品安全承诺书”。9月份,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秘〔2012〕153号),明确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乡镇和部门,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商务、物价等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管理职责。二是完善网络建设,强化应急。9月份,县政府制定出台了《青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青阳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网络建设,覆盖面达100%。8月份,我县还及时开通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制定了“青阳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制度”,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监管。积极推进药品零售远程电子监管。6月份,召开了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并制定印发了《青阳县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该项工作,我局还为全县55家药品零售企业每户补助了300元工作经费,电子远程监管网络共纳入药品零售企业55家,入网率达100%。实施“三表一书”,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统一制定印发了“青阳县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申请表”、“青阳县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登记备案表”、“青阳县农村厨师管理登记备案表”和“青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强化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 。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步入常态化:对新开办餐饮业户所有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扎实开展好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培训,如开学前对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开展重大活动前的重点培训。全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400余人,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600人。加强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6月21日,举办了药品零售远程电子监管工作培训班,全县5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丰富载体,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共发放“安全饮食用药知识科普读本”等宣传材料1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高中考及端午节期间,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了“餐饮消费提示”和“保健食品消费提示”。9月份,结合“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公益广告,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同时,在城乡主要路口、人口集中地制作户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全县共设置户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25副,切实做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播有声、影视有像、报上有文、网络有栏、墙上有字”,着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此项活动总支出9.4万元,从示范县创建经费支出。
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把好准入关。今年开始,《餐饮服务许可证》申换证办理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受理范围,我局专门负责许可审查工作。我们坚持严格把关与高效服务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公开承诺,没有发生一起因办事拖拉导致申报企业不满意的现象。截至目前,今年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20户。目前,我县持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实有730户,持有健康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2000余人。在今年许可审查工作中和其他专项整治工作中,共督促从业人员开展健康体检1700余人。二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管,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和餐饮具、鲜肉、肉制品以及春季学校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娱乐场所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执法人员720人次,执法车辆120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00家次。三是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全年抽检大米、食用油样品174份(88户次);抽检餐具1894份(365户次)。全部按要求送市级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4户因大米和食用油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对68户因餐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四是全力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5月29日,召开了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进一步动员部署示范创建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青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已圆满完成了城区庙前路、九子大道2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五是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统一制作了《青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用笑脸、平脸、哭脸三个不同脸型表达该店量化分级监督信息,并对监督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每个餐饮单位均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县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信息公示实现全覆盖,量化分级在“B”级以上达80%。五是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县两会期间、县党代会期间和高中考期间,均安排执法人员进驻接待单位,实施全程监督、巡回监督,督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对使用的蔬菜农药残留、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餐饮具消毒效果等进行现场检测,保障了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六是继续开展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摸底建档等基础工作。依托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进一步完善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档案,逐步建立健全监管企业电子档案。七是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为14家经营单位办理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手续。八是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重点加大对辅助降血脂、减肥、辅助降血糖、增强免疫力等易出现安全问题的保健食品和发用类、婴儿护肤类化妆品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400余家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执法人员500余人次,立案查出保健食品案件4起。
此类活动开展经费支出8.2万元,从预算内专项经费支出。
三、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
一是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今年,受理了2家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办前期审查工作,其中1家药品零售企业已通过现场验收,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6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6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验收3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2家。二是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定期登陆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赋码核注核销情况进行检查,当企业的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时又及时督促企业进行修复,确保电子监管工作顺利运行。三是快速反应,扎实开展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及时发出通知,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迅速开展涉铬胶囊药品自查工作。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四是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迅速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含麻黄碱类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集中整治行动,严防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发生。五是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青阳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养护管理、票据管理和人员管理五项重点检查内容。并适时召开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总结会。集中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执法车辆40余台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立案调查5件。六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对青阳县东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菌医疗器械开展了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进行生产,并深入乔木乡医药产业园就新泰中药材有限公司运营情况进行了调研,要求企业依照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运营。七是加大药械市场稽查打假力度,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等重点时段药械市场专项检查以及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共出动药械监督执法人员500人次,执法车辆120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00余家次,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15起。八是“规范药房”实现全覆盖。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全力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督促辖区内村卫生室及新开办医疗机构积极申报验收,同时对已取得称号的医疗机构开展跟踪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不走过场,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级医疗机构均100%达到规范药房。九是强化监测和抽检工作。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60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62例。加强药品抽检工作,共完成药品抽检141个品种。
此类活动开展经费支出8.4万元,从预算内专项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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