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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0-09
废止日期:
青阳县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9-10-09 15:49 来源: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8.59

8.0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9万元,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7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青阳县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未有因公出国任务安排,没有因公出国事宜发生。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8.07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2.89%,下降的原因是认真执行上级厉行节约要求。2018年青阳县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85批次,832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原因是因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青阳县统计局没有保留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