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9.04
8.3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4万元,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预算的91.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8.31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02万元,下降42.01%。原因是一是减少了2015年陈老贵局长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赴法国“电子商务大数据开发与运用”培训团培训考察活动费用5.28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74万元。2017年青阳县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60批次,80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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