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青阳县广播电视台
单位: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210,000.00
93,861.0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140,000.00
59,564.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0,000.00
34,297.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预算的4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规范接待行为;二是记者采访出租车使用量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量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6万元,占63.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3万元,占36.5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6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招商引资活动。2018年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国内公务接待共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接待、外县单位横向业务联系接待和中央省市级媒体来青采访接待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13万元,下降3.9%,增加的原因是招商引资活动增多,使用量增加。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和记者采访用车。2018年底,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青阳县广播电视台 电话:0566-502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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