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青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有效监测天数364天,达到优、良天数共288天,优良率79.1%。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臭氧。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62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浓度为1.109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为6.93,全年未出现酸雨。
环境空气质量较2017年没有明显变化。
二、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根据《青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1-12月对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其中:县城和杨田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12次,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11次,陵阳镇、庙前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8次,杜村乡、乔木乡、丁桥镇、酉华镇和五溪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4次)。共检测29项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优良,达标率为83.1%,满足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2017年无明显变化。
2、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青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1-12月对境内湖泊和河流地表水开展监测(境内主要河流——青通河、九华河、七星河、陵阳河、东河和牛桥水库的共十五个断面,其中:牛桥水库、青通河牛桥断面、青通河青山断面、东河杨田断面地表水水质检测12次,七星河木镇断面地表水水质检测11次,青通河大桥断面、青通河元桥断面、青通河河口断面、七星河河口断面和东河元桥断面地表水水质检测10次,九华河庙前断面、九华河三元桥断面、九华河五溪桥断面、陵阳河陵阳断面和陵阳河沙济断面地表水水质检测4次)。共检测24项指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4.5%,满足地表水功能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较2017年没有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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