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饮用水源地
县城、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的29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2、地表水
2条河流(青通河、东河)4个断面水质:检测的24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符合地表水功能区要求。
3、环境空气
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检测的6项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符合环境空气功能区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0~50(一级、优)3天,51~100(二级、良)2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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