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9日
青阳县审计局对青阳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皖政办秘〔2016〕175号)(以下简称“省三年行动方案”)和《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清单》(皖水规计﹝2017﹞124号)要求,2017年,省政府安排青阳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12个,其中,4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8个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项目控制投资合计12910万元。2018年跟踪审计业务范围为4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1个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项目控制投资合计11770万元,截至审计日,完成省政府进度目标的有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项目控制投资合计5050万元,占项目(本次审计范围)控制总投资的42.91%。
(二)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省水利厅安排2018年跟踪审计范围内的2017年实施项目投资计划为117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53.3万元,省级资金2380万元,市县配套2339.7万元。实际到位7262.3万元,其中:中央3532.3万元,省级2380万元,市县1350万元。到位资金占投资计划的61.69%。建设单位财务资料反映,截至2018年3月,账面累计完成投资3089.71万元(不含中小河流治理的征地拆迁费用),占到位资金的42.54%。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青阳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相关责任体系建立比较全面,县政府成立了青阳县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指挥部日常工作由齐满清、汪来发同志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宁忠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组建了项目法人机构(青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做到在建工程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项目勘察、测绘、设计等前期工作及招投标工作,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或委托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进行验收,有效的保证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项目整体财政收支活动基本真实,建设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及挤占、挪用、转移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已完成的2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有关乡镇河道行洪状况,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减少了沿河两岸的农田水毁损失和水土流失,为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青通河朱备段治理工程、青通河东河段治理工程两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未开展。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青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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