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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02/201706-00001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青阳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审计局对县展览中心预制静压桩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6-19
废止日期:
青阳县审计局对县展览中心预制静压桩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9 16:21 来源: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审投通〔2017〕45号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23日起,对县展览中心预制静压桩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必要时将延伸审计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施工、设计、监理、采购等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王东升

审计组成员:曹 勇(主审)   吴 旭   汪晓玲   周启宁等

附件:《承诺书》(略)


                                   青阳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